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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09/05
◆《旅遊法》實施「倒計時」!「旅行」告別〈低價〉?!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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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《旅遊法》實施「倒計時」!「旅行」告別〈低價〉?!◆
(北京新浪網:2013-09-03 11:56)
最近一段時間,即將實施的《旅遊法》成為『眾多旅遊業內人士、想要出遊的市民們』熱議的話題。
從今(2013)年10月1日起,我國《旅遊法》將正式實施,進一步加強『旅遊者』權益保護,加大治理「零負團費」力度,有『專家』預測「旅遊市場」將面臨洗牌。『不少業內人士』表示,〈新《旅遊法》出台,對旅遊市場的凈化有很大的好處,但也有遊客擔心旅遊將告別低價時代〉。
★《旅遊法》實施〈倒計時〉!
●〈案例〉分析與解讀:「景區門票」怎樣〈才能降下來〉!?
【案例】前段時間,湖南省鳳凰古城景區整體打包收費,「五一」小長假,鳳凰古城遭遇了遊客「用腳投票」,遊客數量減至去年同期六成。
【條款】第43條: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遊覽場所、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項目,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,嚴格控制價格上漲。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,應當舉行聽證會,徵求旅遊者、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,論證其必要性、可行性。
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,不得通過增加另行收費項目等方式變相漲價;另行收費項目已收回投資成本的,應當相應降低價格或者取消收費。
公益性的城市公園、博物館、紀念館等,除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珍貴文物收藏單位外,應當逐步免費開放。
【解讀】價格持續高漲的景區門票著實傷害了旅遊者的出遊積極性。在一些地方,門票在旅遊花銷中佔21%,甚至超過了住宿、交通等的花費。
景區門票該不該漲?如何漲?漲多少?面對「瘋狂的門票」,『國家發改委』2007年下發《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要求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門票價格,上調頻率不得低於3年。但到了2010年,不少景區迫不及待地上調了門票價格,將「三年不漲」禁令演變成「三年必漲」的現實。
★《旅遊法》廣受〈關注〉!
●專家聲音:
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、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辜勝阻』認為,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》將有效解決『當前旅遊業』中「零負團費」亂象、「景區門票」隨意漲價、『導遊』無薪酬收回扣、『旅遊者』投訴無門、旅遊開發對資源環境造成破壞、旅遊旺季部分景區人滿為患以及旅遊途中的不文明行為、旅遊安全及救援等突出問題〉。
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東方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長劉鋒』認為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》的出台有利於保障『旅遊者』和『旅遊經營者』的合法權益,規範「旅遊市場秩序」,保護和合理利用「旅遊資源」,促進『旅遊業』持續健康發展,這為『旅遊業』步入產業良性發展軌道提供了良好的契機〉。
★以「誠信」和「品牌」贏得〈消費者之心〉!
《旅遊法》的出台,標誌著『旅遊業』有法可依、有法可循。在『北京市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馮田』看來,〈「極低的價格」吸引『遊客』,以「極差的服務」對待『遊客』最終導致的就是「整個市場的混亂」〉。
『馮田』表示,〈《旅遊法》對於「整個旅遊行業的升級轉型」可以說起到的是決定性作用,價格回歸到合理的範圍內,「各家旅行社」在合理的價格區間內競爭,搏的是服務、規模和經營策略而不是彼此的良心底線〉。
〈這也更能讓『旅行社』使出渾身解數去「想產品、推線路、重服務」。《旅遊法》很好地解決了市場規則缺位的問題,將為治理「旅遊市場秩序」提供有力依據〉。『馮田』說。
★〈擺脫〉〈低價誘惑〉!「提升」〈出遊品質〉!
「作為中國首部旅遊行業的專門性法律」,《旅遊法》自醞釀之日起就廣受關注,它的正式實施勢必會給行業和市場帶來一些實質性的影響和變化,其中的一些條款會使整個行業的操作模式產生一定的變化。
『凱撒旅遊副總裁王竹麗』表示〈積極面對《旅遊法》的頒布〉。面向市場所推出的產品均明碼標價,不指定購物場所,讓客人做到明明白白消費。同時,優化產品行程,提升服務能力,為遊客帶去更好的出遊體驗。
『王竹麗』說,〈《旅遊法》將促使企業規範化運營,加速行業不合理低價回歸理性,保障旅遊行業的健康發展。面對《旅遊法》的實施,『旅行社』和『旅遊者』都應該自覺遵守新法規的相關條款,旅行社應規範經營,保障旅遊者合法權利,同時『旅遊者』在享有合法權益時,也不應忘記自身應盡的義務〉。
在『王竹麗』看來,《旅遊法》的實施,不僅對旅遊行業將起到很好的規範作用,也從某種程度促進了旅遊市場新一輪的「洗牌」,促使『旅遊從業人員』提高責任意識,進一步提高『消費者』出遊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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