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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05/03
■<最快6年後(民國108年)>「離島」合法<開賭>!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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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<最快6年後(民國108年)>「離島」合法<開賭>!■
(中時電子報;2013/05/03上午05:30中國時報李明賢╱台北報導)
「行政院會」昨(2013/05/02)通過《觀光賭場管理條例》草案,賦予「離島設置博弈專區的法源依據」。『交通部長葉匡時』表示,<若一切順利,最快民國108年「國內首座合法賭場」正式營業>。
根據「行政院版博弈專法」,「博弈專區」<僅限定>「離島地區」。日前卻傳出『部分立委』準備「修法」<開放>「本島適用」,例如「在桃園航空城等自由經濟示範區開放博弈」,『葉匡時』對此明確說「這不是政院的立場」。
『葉匡時』表示,《觀光賭場管理條例》草案是依據「離島建設條例」,<賭場僅限離島,不宜擴大到他地>。「倘若立委提案修法,與本法無關」。
對於『包括懷德等各家業者』積極爭取「馬祖博弈」,『葉匡時』說,<事前不會與業者接觸,「懷德是什麼樣的公司,我們都沒有接觸」>。
『媒體』詢問「賭場最快何時上路」?『葉匡時』表示,<「博弈專法」列為「本會期優先法案」。若暑假過後,有『業者』提出申請,經半年至1年審核,核准後可取得30年特許執照。從建設直到營業,若一切順利,108年就可以營運>。
「博弈專區」<是否>「促進馬祖觀光與交通建設」,昨日(2013/05/02)在「行政院會」也引起討論。『政務委員兼任福建省主席陳士魁』笑稱,<「我兩次去不成(馬祖)、一次回不來」的經驗,「馬祖交通」仍是一大問題,容易「因為天候導致飛機停飛」>。
至於「粗估稅收」,『葉匡時』並<未答覆>,僅說「新加坡一家賭場每年約有新台幣150億至200億元稅收」。
根據「博弈專法」,<「觀光賭場」附設於「國際觀光度假區內」,面積不得超過5%;『業者』按月應向「交通部」繳「特許費」,15年內7%,第16年陸續調高到9%;「賭場所在地縣市政府」得徵收「博弈特別稅」,最高7%>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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