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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08/19
●<趙根大條款>?!「陸客破壞」<導遊未勸>「要罰」!●
秘書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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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<趙根大條款>?!「陸客破壞」<導遊未勸>「要罰」!●

(TVBS;2011/8/12 17:27台北 報導)

您還記得嗎?「野柳」曾經<發生過陸客在石壁上刻下「中國常州趙根大」的字樣>,「破壞當地的生態景物」,引起眾人公憤。

「有鑑於來台觀光的大陸客不斷增加,各地知名觀光景點遭破壞的情況層出不窮」,現在「交通部觀光局」決定祭出「趙根大條款」,規定<以後『帶團的導遊』如果沒有勸阻團客破壞公務,要連坐罰款3000元到15000元>。「政府」訂定這樣的「新罰則」,<讓『導遊』覺得「很有壓力」但「又無奈」>。

「中國常州趙根大」,歪歪扭扭的7個簡體字,竟然出現在「野柳的岩壁上」,看到「地質生態」被這樣破壞,『陸客』做何感想?『大陸遊客』 (2009/03/31):「不知道、我不清楚,我沒有這個習慣」。

看到這樣的破壞行為,『大陸網友』群體激憤,發動「人肉搜索」揪出了『這個沒公德心的同胞』。只是像『趙根大』這樣破壞台灣景觀的例子,近來屢見不鮮,「交通部觀光局」有鑑於此,公佈了「趙根大條款」,規定<『導遊』帶團「沒有勸阻團客破壞公物」,就要「罰導遊3000元到15000元」>。

『導遊』:「不管今天有沒有這個罰則,這是我們的職責,但是你有多這個罰則,整個導遊的心聲和感受完全不一樣」。

『導遊』坦承<有壓力>,因為『一個人』要帶『一群團客』,不只要提供好的服務,現在又多了管『客人』的責任,什麼都要扛,難怪感受完全不同。基於工作責任,『導遊』還是會善盡勸導『團客』愛惜觀光資源,也希望『團客』除了<留下回憶>「什麼也別破壞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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