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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08/02
●<殺價>「搶陸團」?!「自律+重罰」<伺候>!●
秘書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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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<殺價>「搶陸團」?!「自律+重罰」<伺候>!●

(中時電子報;2011-08-01 01:12 工商時報 記者姚舜/台北報導)
 
為「提升陸客來台旅遊品質」並「保障陸客權益」,並「信守開放陸客來台旅行」的「誠信旅遊」承諾,「交通部觀光局」將推出「聯合稽查整頓計畫」,對於『違反自律公約的旅行社業者與賣店』祭出<嚴懲>與<重罰>。

在「交通部觀光局」強力要求勸導下,「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」與「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」將分別要求「接待大陸旅行團的會員旅行社」,以及「購物賣店」,分別簽署「接待大陸觀光團旅行社自律公約」與「旅行購物保障商店自律公約」,並將推出「聯合稽查整頓計畫」,對於違反公約的旅行社業者與賣店祭出重罰。

「交通部觀光局」、「全聯會」與「品保協會」3管齊下的聯合行動,預計<將於09月01日正式啟動>,這是「開放陸客來台旅行至今」,<政府首次針對來台陸客團品質以公權力介入的行動>,除「顯示政府以觀光拚經濟的決心」,「後續成效如何亦引起觀光旅遊業界的高度關注」。

「針對陸客來台旅行團」,「交通部觀光局」訂定發布之「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」中要求,<「台灣接待旅行社」應「以每人每夜平均至少60美元」向「大陸組團社」報價,以「確保陸客來台旅遊品質」>。

「然而為搶接陸客團的商機」,『業者』以<低價>甚至<零團費>「接團」,再「以帶陸客至購物店購物」並「以高額佣金回扣彌補團費的情事,時有所聞」,同時「陸客抱怨案件中亦傳出消費太貴或買到假貨情事」,進而「造成不少購物糾紛」。

「由於這些情事舉證不易、查證困難」,但<原因>皆「禍起殺價」,因此「交通部觀光局」、「旅行公會全聯會」與「品保協會」決定<聯手解決問題>,「一方面要求會員業者自律,一方面祭出罰則對違反公約的業者重懲」。

在「全聯會」訂出的「接待大陸觀光團旅行社自律公約」中,要求『接待陸客團的會員業者』<不得強制向購物店家要求超過30%的退佣>。

同時,「陸客團」在「所有購物商店(免稅店除外)購物總額的退佣」,<5%分配予導遊;10%分配予大陸組團社>。

另外,「台灣接待社」亦<不得「以給付大陸組團社人頭費、販售自費行程(藝文活動除外)」及「車購」等不當的方法「補貼團費」,獲取利潤>。

而「台灣旅行社」也「不得將辦證工本費600元納入團費中」。至於「品保協會」要求「賣店」簽訂的「旅行購物保障商店自律公約」,最重要的精神則為「貨真價實」。

『違反公約者』,「交通部觀光局」將<記點>或<禁止該旅行接團>,「短者1個月」,「情節嚴重者1年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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