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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12/31
◆大陸組團社應替旅客投保旅遊不便險!◆
秘書處
原 文
原文內容
◆<臺灣接待旅行社>辦理「大陸觀光團」送件,應先取得「大陸組團社替旅客投保旅遊不便險之承諾」!◆
2010/12/31;一般佈告
自100年01月01日起,試辦由「接待大陸觀光團旅行社」代『大陸旅客』向「移民署」申請送件前,先至本局「大陸來台旅客申報系統」網頁(http://infoadmin.tbroc.gov.tw)登錄團體行程資料,於「貴公司接待經離島(金、馬、澎)中轉來台或出境之觀光團體,是否已取得大陸組團社替旅客投保旅遊不便險之承諾?(若未取得投保承諾或證明文件,將無法代大陸旅客送件)」之欄位中,勾選「已取得」或「未取得」;勾選「已取得」者,始能「下載列印本局審查通過之行程表」,連同「團體資料」送「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」審查。上揭措施<自100年02月01日起>正式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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