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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6/11
■「99.06.09中國時報C1版報導:攤商林立野柳蒙塵,陸客:比大陸髒亂百倍」澄清新聞稿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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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「99.06.09中國時報C1版報導:攤商林立野柳蒙塵,陸客:比大陸髒亂百倍」澄清新聞稿■
2010/06/10;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新聞稿
★壹、野柳攤販樂見北縣府本權責整合
一、 海洋世界前方之流動攤販,係北觀處92年01月01日接管地質公園之前,由前鄉長唐有吉先生因受萬里鄉民陳情輔導安置,共計113攤。因萬里鄉公所與攤販之間仍存有「行政契約」關係,攸關民眾權利,仍須回歸縣府及萬里鄉公所出面協調處理為宜,並符法制程序。萬里鄉公所為管理海洋世界流動攤販,制定有「臺北縣萬里鄉野柳臨時攤販集中區自治委員會組織章程」及「野柳臨時攤販集中區自治管理公約」,但長期因管理不善,環境品質下降,備受爭議。
二、 依據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第3條規定,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、鄉鎮公所,需負責攤販規劃、登記、發證及管理事項,警察機關辦理違規取締。所以,交通部觀光局北觀處於民國91年成立後,立即與鄉公所、鄉代及相關權責單位協商,於95年02月召開會議共同與臺北縣政府建設局、萬里鄉公所、金山分局籌組「聯合管理小組」。但台北縣政府建設局會後卻函覆,表示特產街北縣府已委託鄉公所管理,流動攤販依發展觀光條例為北觀處權責,全案未達共識無法推動。
三、 北觀處96年曾針對海洋世界前違規攤販逕行取締告發,其中林哲雄先生92年因佔據停車場動線,強行擺攤,經多次勸導及開單告發均不予理會,北觀處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取締並拆除其違規攤架,竟遭林哲雄先生兩度控告北觀處蔡前處長及施照輝技正恐嚇及毀損,全案經基隆地檢署偵查終結,認為北觀處執法有據,全案駁回。
四、 北觀處接管野柳地質公園後,92至96年間遊客人數逐年攀升。98年遊客更突破百萬人次,共吸引126萬旅遊人次,國際觀光客更高達50.64%,帶動地方產業發展;相關攤販管理、停車場問題成為經營管理重點,99年04月06日北觀處曾邀請台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、民政局、經濟發展局、萬里鄉公所等召開週邊攤販管理會議結論,特產街及攤販問題請萬里鄉公所盡速加強改善,由經發局本權責監督協助。
★貳、行動咖啡車納入聯合稽查
一、 北海岸行動咖啡車依「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」屬固定攤販,管理上採「申請許可制」,需先由攤販主管機關(縣政府或鄉公所)辦理規劃、登記、發證及管理,始得擺設。北觀處針對北海岸沿線行動咖啡車,自98年迄今,共計開立13張勸導單。
二、 臺北縣政府研考會曾於98年07月15日召開「北縣境內海岸沿線環境整頓研商會議-行動咖啡車及攤販違規營業情形」,決議:請縣府經發局於98年07月底前邀請相關單位研商管理辦法與統一取締標準。隨後縣府經發局曾召開2次協調會,希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勸導及取締,北觀處已持續勸導咖啡車。
●http://www.northguan-nsa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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