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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5/04
■【香港、韓國】<確定證實首例H1N1新型流感案例>,國人前往應注意衛生防護,『交通部觀光局』因應處理原則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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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【香港、韓國】<確定證實首例H1N1新型流感案例>,國人前往應注意衛生防護,『交通部觀光局』因應處理原則■
<2009/05/02;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>
【香港】05/01晚間確認第一例H1N1新型流感病例,個案為【墨西哥人】,搭乘04/30 MU505由【墨西哥】至【香港】班機,曾待過維景酒店,目前於『瑪嘉烈醫院』隔離觀察。『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』宣佈流感警戒級別由「嚴重」提升至「緊急」。
『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』已將【香港】列為「第二級侷限性病例聚集(相當於黃色警示)」,提醒國人前往該區域應注意衛生防護。
另【韓國】原列H1N1新型流感極可能病例之女性個案,現已判定為確定病例,『外交部』提醒國人前往該區域應特別注意衛生防護,並發布「黃色國外旅遊警示」,提醒國人注意。
針對【香港】及【韓國】最新疫情情況,『交通部觀光局』隨即與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『』及『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』協商,確定旅客解約退費處理方式如下:即旅客如欲取消前往香港、韓國旅遊,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7條規定辦理,即旅客解約時,應依解約日距出發日期間之長短按旅遊費用百分比成數賠償旅行社。旅客如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,得向該局(地址: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,免費申訴電話:0800211734)、品保協會(地址: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,電話:25068185)申訴。另旅客如欲延後行程或轉團者,得另行洽商旅行社辦理。
『交通部觀光局』同時表示將密切注疫情最新發展,並與『外交部』、『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』、『旅行業全聯會』及『品保協會』保持聯繫,俾採取有效之因應措施,確保消費者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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