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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9/12
●<多明尼加共和國>【已將我國列入持憑「觀光卡」即可入境多國之國家名單】●
秘書處
原文內容
●<多明尼加共和國>【已將我國列入持憑「觀光卡」即可入境多國之國家名單】●

<2008/09/12;一般佈告>

依據『多明尼加共和國駐華大使館』<函>稱,凡我國人僅須於多國駐華大使館或抵多國機場時,購買售價10美元之「觀光卡」,即可入境多國。另外國人若持有美國、歐盟、加拿大及大不列顛群島之有效簽證,亦可循該模式入境多國旅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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