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流園地
文章內容列表
發表日期_時間
文章標題
發表人
回應
2008/04/30
■『十分瀑布』美景還諸於民■
秘書處
原 文
原文內容
■『十分瀑布』美景還諸於民■
<2008/04/29;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>
『十分大瀑布股份有限公司』原於84年02月15日提出「十分大瀑布風景區開發經營投資事業計畫」,案經本局辦理現勘暨會請相關權責機關審議後,並報奉交通部90年06月13日核備,嗣因該公司無法籌措資金賡續興建,已逾依法興建之期限,本局爰於97年04月10日廢止原觀光遊樂業籌設之核准;而原籌設之核准與該公司收取清潔維護費無關。
有關該公司圍地收取清潔維護費乙節,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始得收費,【業經台北縣政府94年12月12日依「發展觀光條例」第55項第03項規定函請該公司禁止營業,】期待天然美景之公共財,還諸於民。
回上一頁
回首頁
最新消息
活動聯誼
會員專區
好站連結
疑難解答
協會簡介
訓練講座
觀光產業論壇
交流園地
聯絡我們
加入最愛
台灣觀光產業永續發展協會
TAIWAN TOURISM SUSTAIN DEVELOPMENT ASSOCIATION
台內社字第0九五0一二0五三0號 核准立案
會址:台北市10044博愛路25號7樓之4
電話:(02)2331-9718、傳真:(02)2331-9902
http://www.tgbtour.org.tw
e-mail:tgbtour@yahoo.com.tw
TGB 協會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! 未經授權同意,請勿將內容及圖片複製及轉載!